近日,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其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8款产品代码抄袭系列案在经过三年七个月的审理后,终于迎来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字节跳动及其关联公司赔偿美摄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8266.8万元,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
2021年5月,美摄公司发现抖音软件的音视频编辑处理等功能代码大量抄袭其享有著作权的美摄SDK软件。经进一步比对分析,美摄公司发现字节跳动旗下的剪映、巨量创意、Faceu激萌、图虫、轻颜相机、多闪、火山引擎VESDK等产品也存在类似侵权问题。为此,美摄公司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将字节跳动及其关联公司分别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并提起侵害技术秘密诉讼
2023年6月底和2024年5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字节跳动及其关联公司侵害美摄SDK软件著作权,判令其赔偿美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2670.4万元。双方均对判决结果不满,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关于字节跳动及其关联公司侵权的认定,但对赔偿金额进行了调整。二审判决判令字节跳动及其关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8266.8万元。
法院主要认定
美摄科技在2021年4月30日曾发布声明,称字节跳动旗下多款App存在代码抄袭,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22.74亿元。此次终审判决虽然赔偿金额远低于美摄公司的初始索赔,但标志着该案的法律程序正式结束,也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一个重要案例。